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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嘴山市红果子地区人民检察院帮助服刑人员查找合法财物获感谢.
2019-07-03    来源: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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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03


石嘴山市红果子地区人民检察院

帮助服刑人员查找合法财物获感谢

 

石嘴山市红果子地区人民检察院在开展监督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专项活动中,认真落实检察官接待、约见检察官制度,畅通服刑人员投诉途径,成功帮助服刑人员刘某某查找核实被办案单位扣押的合法财物。

近日,在石嘴山监狱三监区服刑的刘某某向检察信箱投递了一份约见检察官的申请,反映其2014年4月因涉嫌贩卖毒品罪被吴忠市公安局红寺堡区分局刑事拘留时,随身物品戒指一枚、手表一块、玉项链一条、钥匙一串以及本田400摩托车一辆被扣押后至今未退还,请求检察官帮助查找。驻狱检察官通过向罪犯刘某某核实,调取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发现判决书中除随案移交的作案工具欧博信牌手机一部依法予以没收外,没有涉及上述物品。检察官遂到原办案单位吴忠市公安局红寺堡区分局进行核实查找,红寺堡区分局禁毒大队核实后发现刘某某反映的情况属实,刘某某的戒指一枚、手表一块、玉项链一条、钥匙一串、本田400摩托车一辆被暂扣后均在该大队保管,待刘某某出狱后发还。驻狱检察官将核实到的物品保管情况向刘某某答复后,刘某某对检察机关积极维护其合法权益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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